到了明嘉庆年间,邹得中总括前人丰富的创作经验,在其著作“绘画发蒙”中,提了“十八描”的说法,这十八种描法是指:1.行云流水描2.高古游丝描3.铁丝描4.柳叶描5.琴弦描6.蚂蝗描7.混描8.橛头钉描9.曹衣描10.钉头鼠尾描11.折芦描12.减笔描13.战笔水纹描14.竹叶描15.橄榄描16.蚯蚓描17.枣核苗18.枯柴描 以上十八种描法是古人根据当时的服装(大都是宽袍大袖)领略出,有些是唐朝以前就可以见到,有些则是后来逐渐添加的,然而这十八描并不是包罗前人所有的描法,也有人主张简化为五种,或合并为三大类。擅长白描人物的当代画家董梦梅先生则指出:十八是以线条描法的形状命名,并不妥当。他针对用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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